国家药品代码制度与政企信息共享进程(2)
2 药品电子监管码与政企信息共享推行国家药品代码制度和政企信息资源共享,是实现药品电子监管目标的基础和条件。药品电子监管码是以产品信息为信息流,强化了政府与企业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和管理,促进整个社会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政府电子监管职能的实现
2.1 药品电子监管政策与政企信息共享
国家药品代码是识别药品身份的标识,用于管理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全过程的代码。推广和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码,是“十二五”期间药品安全电子监管政策和药品代码制度的核心内容。我国政府于2008年开始推行统一的药品电子监管码,要求逐步将“已批准注册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纳入电子监管”。《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快监管信息化建设、实施“全品种、全过程、可追溯”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加强药品电子监管和促进政企信息共享,以提高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工作效率。药品电子监管码与政企信息共享紧密相连,是药品安全风险管理信息整合的两个方面。医药信息共享概念,最早出现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2003-2005年)》,“信息化建设涉及药监系统不同部门不同系统之间的应用集成和资源共享”,“打破各职能部门原有的对信息资源的垄断和封闭,整合各部门的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2011-2015年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规划》提出“拓展药品电子监管系统的深度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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