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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678201
我国全民医保下的药品价格谈判机制研究(3)
http://www.100md.com 2013年11月25日 中国医药导报 2013年第33期
     2.2 药品价格谈判机制的运用

    由于药品价格只是影响药品费用的一个因素,药品费用更多地受到使用数量和使用种类变化的影响。为了平衡目标,控制和激励两种手段都是需要的。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摒弃了直接降价的手段,更多地与制药企业进行互动,在药品购买管理中同时实现对药品种类、价格和数量的多重控制,即逐步引入谈判机制[10]。政府不再单方面规制一切,而是提供协商的框架,达成共识。谈判协议的达成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努力:一是开发出基于药物经济学评价的价值评价体系;二是通过保险组织创新,激励保险机构进行集中采购,形成市场价格竞争。

    价值评估是医保药品价格谈判形成的基础。在全民医保体系下,政府决策的过程需要权衡参保人对药品的可及性、医保预算平衡、医药产业发展三方的利益。因此,发达国家通过建立一套科学、公开、透明的药品价值评估体系来为医疗保险方和药品供应商之间的价格谈判提供参考。

    国外允许并要求厂商充分提供材料以证明产品价值所在,对新药和专利药逐步实行定价前药物经济性评价制度[11]。药品的价值评估一般由各国的药物评价机构在政府资金支持下运行,他们有些是政府的职能机构,如英国的国家临床规范研究院(NICE)、澳大利亚的制药补贴咨询委员会(PBAC);而有些则是半官方的独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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