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益分享视角下的中药炮制知识产权保护研究(2)
1.3 中药炮制的传统知识产权属性中药炮制是中医药理论、炮制辅料理论和炮制技术等传统知识和传统工艺的集合体。中药炮制显然属于我国传统知识产权保护范畴,中药炮制本身则兼具了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有形和无形两种形式。其无形财产不仅包括中医药理论、炮制辅料理论以及专利、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等,也包括以“南樟北祁”为代表的药市所建立的品牌。在传统中药材交易过程中,药帮以童叟无欺、炮制讲究而著称,其无形地扩大了中药炮制的影响力。民谣“药不到樟树不齐”“药不过樟树不灵”即为明证。明清时代较为出名的药帮为樟帮、建昌帮、京帮、川帮。在近代,普通民众最为熟知的当属京帮同仁堂。不同地区的炮制技术具有不同之处。如在炒法中对辅料的选择,南北方即有明显差异——南糠北麸[6]。有形财产体现在必须经过炮制的道地药材、炮制辅料本身、为炮制而设计的器皿和与炮制相关的书籍文献等。
2 惠益分享制度的提出
2.1 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的目标利益
在传统私法理论中,赋予权利所有人对其产出的智力成果享有独占权是为了保持权利所有人积极创作和研发的动力。现代知识产权法制度创立的初衷之一是加强创新动力,推动社会发展和维护公共福利[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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