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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855355
医疗信息披露视角下医患纠纷成因与对策分析(2)
http://www.100md.com 2016年5月15日 《中国医药导报》2016年第14期
     1.2 委托代理关系下医患双方利益不一致

    委托代理是指特定主体根据自身的利益需求委托其他人从事某种活动,并相应赋予代理人一定决策权的契约关系[8]。信息经济学认为,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是导致双方信息不对称的主要原因,也是激发委托代理冲突的重要导火索。医疗服务市场中,当患者来到医院付款拿到挂号单时,便与医生建立一种契约关系,委托代理关系也宣告成立。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委托人希望代理人依照委托人的利益选择行为,但是委托人不能直接观测到代理人的行为,或者即使能够观测其行为,也不能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与监督,只能依靠观测一些其他的由随机性不确定因素决定的变量[9],如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最终诊疗效果等,据此很难对医方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而且我国的信息披露平台还不健全,卫生部门对医疗信息披露质量的评价与监管不到位,没有形成公正合理的考评机制。医方代理风险的存在造成患方对医方的不信任,当发生不良效果时,根据“深口袋”理论,委托方基于代理方高额利润回报假设,片面否认医生的治疗效果,向医方索要高额赔偿费,甚至为出一己私愤,出手打骂或杀害医务人员,激化医患矛盾。

    1.3 医患双方道德风险并存,增加医患纠纷风险发生概率

    道德风险亦称“败德行为”,是指代理人利用信息的不对称隐藏自己所知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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