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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068993
乌鲁木齐市脑卒中患者社区康复现况调查(2)
http://www.100md.com 2016年12月25日 中国医药导报 2016年第36期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辖7区1县,包括天山区、头屯河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达坂城区、米东区和乌鲁木齐县[12]。本研究采用分层随机多级抽样的方法,从乌鲁木齐市7区1县中,采用随机数字表,随机抽取2~3个区、县作为一级抽样样本,从中再随机抽取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二级抽样样本,对于抽取的二级抽样样本中符合入选条件的所有脑卒中患者全部调查。2013年1月~2016年3月期间,抽取了乌鲁木齐市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对符合入选条件的573例脑卒中患者进行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573份。

    纳入标准:①符合1995年全国第四届脑血管病的诊断标准,经颅脑CT或MRI确诊的出血性或缺血性脑卒中,如果为复发脑卒中患者以最近一次发作确诊为主;②年龄40~85岁;③生命体征稳定,格拉斯哥昏迷量表评分为12~15分;④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⑤不伴有严重认知障碍。

    排除标准:①活动性肝病、肝肾功能不全;②充血性心力衰竭;③恶性肿瘤;④恶性进行性高血压;⑤呼吸功能衰竭;⑥既往有痴呆病史、精神疾病史;⑦聋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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