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医养融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与对策分析(3)
3.1.2 加强政策创新 要尽快研究出台平顶山市《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平顶山市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学习借鉴北京市用立法的保障来维护居家养老(《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经验[18],探索制订《平顶山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促动医养融合加速推进。加快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主要包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老年人健康能力评估标准》《养老机构托养协议》。积极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等。3.1.3 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 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明确政策导向,鼓励、引导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療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为老年人提供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合理制订准入门槛,促进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医疗机构,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实行理疗延伸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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