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卫生计生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和发展探讨(2)
2 我国卫生计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2.1 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有待进一步完善
2.1.1 信用信息范围有待拓宽 虽然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收集到的信用信息种类较多,信息量较大,但我国卫生计生事业自身体量也较大,按照卫生计生信用信息的发展需求,现有的信用数据覆盖范围和应用还不够全面,有待进一步拓展。因此,需要继续拓展卫生计生委内部和部委间的信用信息范围,特别是在开展联合惩戒方面需要共享其他部委的信用信息,推进信用信息的应用,不断完善卫生计生信用体系。
2.1.2 失信惩戒机制尚未建立 卫生计生信用体系的运行核心为失信惩罚机制。当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从个人和组织两个层面设置了信用信息查询,但在查询内容上仅为执业注册、行政许可等单一基础信息,没有将孤立的信息归集、整理、分析形成个人和组织信用评估报告,从而很难发挥失信惩戒机制的作用,相对卫生计生信用体系的建设来说仍显单薄。对信用信息归集整理分析不仅可以降低医疗卫生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以此约束相关机构主体的信用行为,而且经过归整后的信用信息为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调控提供详细“情报”,方便“对症下药”精准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2.1.3 信用信息披露作用不明显 信用体系的建设关键在于信用信息共享[5]。信用信息公示一栏主要涉及到公共场所、涉水饮用水、消毒产品等许可信息。首先信息量十分庞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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