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临终关怀的现状与发展前景(3)
3.4 缺乏法律保障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临终关怀相关的法律法规,医护人员缺乏临终关怀服务操作和执行的制度和标准[23]。在临床上,如何判断积极治疗和无意义抢救,如何在尽量延长患者的生命的同时保证生活质量等一系列问题,只能依靠医护人员和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很好的沟通并达成一致。因此如何正确实施临终关怀,同时防止临终者的权益受损,避免相关医患纠纷与冲突是个未能解决的现实问题。
4 临终关怀的发展需要各方共同参与,密切配合
在目前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条件的普遍提高,以及人口加速老龄化的背景下,我国普及临终关怀事业势在必行。
4.1 改善现有伦理道德体系
积极培育适合我国现阶段的伦理道德体系,建立老年濒死者与医护人员、社会之间和谐的伦理关系。推进老年人的生命教育,树立新的生死观,让临终者正确看待世间的事物,平静地等待死亡的到来。推进养老模式改革,将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变更为以家庭、社会和国家三者相结合的养老模式[24],促进形成新的孝道观以及临终关怀的理念,并积极地进行临终关怀。杨瑞芳[25]在一项对90名疾病终末期的高龄患者的研究中,在向家属告知病情、治疗方式的基础上对患者及其家属实施尊严死教育。介绍尊严死方面的知识及临终关怀支持治疗具体措施,解答家属对积极治疗需接受的生命支持技术如气管插管、心肺复苏等的咨询,解释放弃积极治疗与放弃治疗的本质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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