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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584353
中医药信息标准研究与制定项目组织管理与实施(2)
http://www.100md.com 2018年5月15日 《中国医药导报》 201814
     1.2 基本原则

    1.2.1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发挥政府部门在中医药信息标准化工作中宏观规划、组织协调、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主导作用,鼓励并调动中医药信息行业及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并充分发挥社会团体的优势,率先制定和发布满足市场需要的团体标准,建立“政府主导”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协同发展机制[6],形成多方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发展的良好局面。

    1.2.2 科学管理,分步实施 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地开展标准制定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T 16733-1997《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阶段划分及代码》[7]对标准制定的阶段划分和要求,分阶段、分层次地逐步开展组织管理与实施。

    1.2.3 强化监督,注重实效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中医药信息标准化建设,充分体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是提高中医药信息领域标准编制水平的重要契机,必须牢牢抓住这个历史机遇,严格把握项目进度,严格审核标准质量,明确监督机制,强化对项目的人员、经费等的管理,注重标准质量的提高和最终取得的实际成效。

    1.2.4 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公开、公平和公正是保障整个项目有序开展的基础,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基于开放的心态吸收行业、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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