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事件属性及相关概念界定研究(2)
2.2.3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卫生部于2008年发布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中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界定为:获准上市的质量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
2.2.4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原卫生部于2011年发布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中将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界定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诊疗过错、医药产品缺陷等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明显人身损害的事件。
2.2.5 警讯事件
警讯事件指个案非预期的死亡或非自然病程中永久性的功能丧失,或发生如患者自杀、拐盗婴儿、输血或使用不同血型的血制品导致的溶血反应、患者手术部位辨识错误等事件[12]。JCI评审标准中将警讯事件界定为:发生死亡或永久功能丧失的意外事件。
2.2.6 临界差错事件
临界差错事件是指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一个或多个环节(检查、诊断、治疗、用药、护理)出现错误,但错误在对患者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患者最终没有得到错误的医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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