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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432955
我国医疗机构在医疗纠纷管理中的失范问题与改进对策(3)
http://www.100md.com 2019年12月15日 《中国医药导报》 2019年第35期
     3.3 日本加强医疗活动管理的机制与措施

    医生的责任和义务为日本所特别强调。从业的医务人员必须严格负责的对待患者,严格按照现代医学标准操作,重视注意义务和告知事项,对患者尽到充分的说明告知义务,切实保障患者知情权,让患者对医疗方案享有决策权。同时,日本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医患双方之间建立彼此信任的关系,有效避免医患纠纷的产生[6]。日本尤为重视对医生和医疗机构的监督。针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日本制订和实施了一系列的评估制度,诸如是否对医疗记录和医疗档案进行严格的管理;主治医生的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切实保障了明文规定的患者权利;医生是否定期進修提升专业水平等,而且将这些指标划分为不同等级。依据这些指标和等级对医院进行定期考核,只有评估合格的医院才能获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3.4 域外考察对我国的启示

    考察域外基于预防化解医疗纠纷加强医疗活动管理的经验,对我国的启示主要是如下几点:

    3.4.1 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 国外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都有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诸如医疗审议会、医生会、医疗联合实施评估委员会等,并推行一系列的评估机制[7]。对监督评估不合格的医疗机构采取强制性约束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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