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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803705
我国药品价格规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2)
http://www.100md.com 2009年6月1日 《亚太传统医药》 2009年第6期
     3.2 积极推进药品价格改革,规范定价行为

    其一,规定零售价格。药品零售价格直接面对社会人群,降低零售价格对减轻社会医药负担具有直接的作用。

    其二,改变新药价格管理方式。对于一类新药以及中药方面的孤稀药品,应该允许生产厂家在一定期限内根据市场的需求自行决定出厂价格。这类药品的研究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时间,因此要给企业留有一定的利润空间,以利于企业生存和发展。

    其三,实施差别对待。对原创药和仿制药应实施差别对待的定价方法。而对于同品种、同规格、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格、疗效特别显著的,可以申请单独定价,并实行价格公开听证会。

    其四,完善进口药品价格规制。对于临床治疗急需的进口药品价格,我国可以参照国际上其它国家的价格进行定价,同时根据引进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原则加强监督管理。

    3.3 加强药品价格的监督与管理

    加大政府职能部门对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药品价格管理力度。面对众多厂家成百上千的药品价格,必须监控到位,并且对成本、疗效要了解清楚再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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