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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466685
为服刑母亲设个家
http://www.100md.com 2013年2月1日 《特别文摘》 2013年第3期
     美国科罗拉多州首府丹佛市的监狱,有一条针对母亲的特别规定。

    为了建立或保持母亲与子女之间的亲情,监狱设立了一处独立住房,布置得与普通人家一样,凡有幼年子女的母亲犯人,经过申请和批准,每月可在两个周末与子女团聚。母亲犯人到了周末就搬到团聚住房,和接来的子女共度快乐时光。

    这一政策的基础有三点:第一是尊重人性,即使犯罪坐牢,仍旧享受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第二是尊重女性,特别是母亲。第三是爱护儿童,特别是家庭不幸的儿童。不论父母犯过多少罪、犯过多大的罪,他们的子女是无辜的,不应该受到惩罚。而对于儿童来说,最大的惩罚,无外乎失去母爱。

    事实证明,这样的监狱政策有助于改造犯罪的母亲。对于进监狱的母亲来说,相比于失去自由,更大的恐惧是失去子女。但她们总有一天会出狱,3年也好,5年也罢,等她们再次成为自由人的时候,如果子女已经不再认识母亲,她们如何生存?

    恐惧和失望会让牢内的母亲们破罐破摔,成为社会更大的危害。相反,对于母爱的珍惜、对于亲情的希望,将帮助牢中的母亲们努力争取重新做人。

    (摘自《日常美国》龙门书局), http://www.100md.com(沈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