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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
http://www.100md.com 2013年4月15日 《特别文摘》 2013年第8期
     一个卖大米的,指着面前一袋子酷似大米的小石子,对顾客说:“别人都把石子掺在了大米中出售,可那样,大米就无法食用了。我不掺,但买十斤大米必须买我一斤石子。”

    一个小偷,在火车上把别人的皮包偷走了,皮包中不仅装有现金、信用卡,更重要的是还有身份證、驾驶证等一切能证明失主身份的东西。失主气得骂娘,诅咒小偷不得好死。几天之后,小偷把身份证等物件按照身份证上的地址邮寄回来了,包括信用卡。附言说,钱留下了,其他原物奉还。

    一个官员,手握重权,凡找他办事都得意思意思,可官员有他自己的处事原则:事成了,钱留下;事不成,钱退回。

    卖大米的、小偷、官员,有一个共同的地方:都挺讲“职业道德”的。可结果如何呢?

    想想买大米还要买石子,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吗?“啊—呸!”我们会唾他一脸,然后宁可去吃石子碜牙的大米。虽然损失几千元,看看失而复得的身份证,失主不再骂娘了,心里还很庆幸,遇到了一位仁义的小偷。被官员潜规则后,事成了,感恩戴德,事没成,钱回来了,感激涕零,逢人就说“这领导,铁面无私,包青天呢”。

    (摘自《杂文月刊》 图/黄文红), http://www.100md.com(杜振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