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休日艰难诞生
“战斗的星期天,疲劳的星期一”中国是从1995年5月1日起实行五天工作制的。
当时国务院的消息一公布,有人惊呼:“中国将告别一个历史。”有人说:“中国的老百姓从来没有这么幸福过。”
北京市民方先生说:“五天工作制对于我们这些出生在50年代的人来说,可谓是天方夜谭。那时候,我们提倡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了建设新中国,有干不完的工作,加班加点都是很正常的,单位的很多党员连加班费都不要,习惯了一周工作六天的我们,根本没有奢望过五天工作制。”
据了解,新中国刚成立的时候,关于劳动时间没有法律规定。仅在中国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中提过,将工作时间限定为每天8至10个小时。由此,约定俗成延续下来。
在没有实行五天工作制的时候,有人感慨,当时的中国是世界上劳动时间规定最复杂的国家之一:夏天可以提前两小时下班;气温超过38摄氏度便放假;每个月可以请三天病事假,工资照拿;一年除去节假日以外,还可有十几天带薪休假;女职工的产假一个单位一个规定;连续歇假半年之内,只扣奖金而工资照发;随意让工人加班而不算违法……
有人甚至算过这样一笔账。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按照工时每人年均应工作2448小时,而真正在岗位的实际工作只有1800小时左右。依此折算,实际上一人一年只上班225天,有140天是在家待着。
据当时北京、天津、上海三大城市调查,职工的有效工时只占制度工时的一半左右,也就是说,一人一年只干了153天的活。
同时,由于周末只有一天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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