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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间,那一抹红
http://www.100md.com 2013年9月1日 《特别文摘》 2013年第17期
     口红这玩意是洋人发明的,中国土货曰“胭脂”,女人用来抹到唇上,以示娇艳欲滴。口红自然比装到瓶子里的胭脂便利,无论何时何地,都可拿出来。最常见的莫过于进餐完毕,无论小姐太太,一放下筷子,便打开手提包,一手执镜子,一手执口红,轻咬小嘴,那是一种使男人们眼睛发直的镜头。

    古时胭脂,只在嘴唇当中涂一下便可,看所有佛像,和敦煌壁画中的仕女图,便可知其梗概。那大概是从印度传出来的花样,习惯成自然,大家都当成了中华民族固有的美德。等到印度亡国,欧风东渐,现代文明“规定”口红一定要全涂,中国女人也只好跟着全涂。

    这是一个剧烈转变,和任何旧事物被扬弃时一样。较之“万绿丛中一点红”的时代,口红随着男人的口味而日益繁多,除了没有绿颜色和紫颜色的,几乎啥颜色都有,有大红口红焉,有淡红口红焉,有粉色口红焉,有浅黄色口红焉,有深黄色口红焉。在时间上,则有一挨就褪色的口红焉,有把嘴唇吻烂也吻不掉色的口紅焉,有可以印到男人脸上,做为太太揍之把柄的口红焉,有用手帕再擦也擦不掉的口红焉。

    不过,天下不掉色的口红不太多——好象是根本没有,有些女人在必要时用生汞代之,虽然不掉,却红而不艳,好像阴沉沉的天气,男人望之生畏,自非上品。而说实在的,假使美国人真的发明了什么不褪色的口红,恐怕也销不出去,试想,当一男一女要畅吻时,女的掏出手帕,递到男人手中,然后仰脸闭目,让男人为她先擦去口红,这情调谁肯易之?

    有一朋友,风流倜傥,女友如云,但太太越是管得奇严,老爷越是花心,无奈他很有两手,太太用尽千方百计,总抓不住丈夫小辫子。一天晚归,倒头便睡,第二天醒来,太太伤心地哭了,反复追问都不回答,随着她的玉手一指,方才发现衬衫上有口红在,他跪在水门汀地上达4小时之久,太太把所有可摔的东西统统摔光,还请了一大堆亲友,当面逼丈夫将其女友姓名供出,立下永不再犯的悔过之书,最后做哈巴狗状,摇尾乞怜,拭去太太的泪珠,赔了千言万语的不是,才算了结。事后他才知道,那口红竟是他太太自己印上去,硬栽之的。

    女人在嘴唇上用的功夫,可以说最细也最繁,而且也最为公开。你见过有几个太太小姐在众目睽睽之下整理乳罩乎?但鼓起小嘴涂口红者,随时随地都会出现,她们为啥一定要如此地干哉?恐怕和口红容易走样有关,有些太太小姐,往往把口红染到牙齿上,不要问,她懒的程度一定可观,盖天下最使人不舒服的,莫过于此,所以太太小姐吃东西的时候——好比,以吃汤团为例,她不得不把娇滴滴的红唇张而努之,其状活像一个刚下了蛋的鸡屁股,以便汤团连边都不沾的送进口腔。

    嘴唇是女人身上最性感之处,涂口红的目的大概在于使男人看了之后六魄出窍,在美国,女人不涂口红是被认为不礼貌的,只有在故意表示轻蔑对方的情况下,才不乱抹。在中国则略微有点不同,一个从不涂口红的女人,可能被恭维朴素呀朴素,不过这种赞誉实在有点违背天良,如果他的娇妻连口红都不知道涂的话,他伤心之极,势非打别的女人歪主意不可。

    女人嘴唇除了涂满口红,以悦男人外,第二个功用,恐怕就是接吻啦。这接吻固然说的是爱情的接吻,但也说的是亲情的接吻。你如果告诉朋友,发现他太太和一个男人接吻了1小时,你的朋友必然大惊,但如果说明是他3岁大的小娃,他准甜然而笑,父母吻子女,有时候比爱情上男女的接吻,还要缠绵激烈,不但吻婴儿的嘴,更吻其颊,吻其脚,后来索性吻其屁股。上帝赋予她们伟大的母爱,借其动人的红唇表达出来。

    爱情上的接吻却是后天的,这由孩子们往往拒抗大人接吻上可看得出来,他们的小心灵实在讨厌那些男人的胡子嘴和女人的油滑脸。但那真是一桩悲哀的事,对一个男人而言,当他小的时候,有无数漂亮年轻的妇女吻他;等他长成大人,却只好吻那些根本不喜欢他的婴儿。一个孩子的成熟,在接吻上可以判断。无论男孩子女孩子,一旦觉得渴望着和异性接吻,便到了诗人所说的“负义的年龄”,父母的爱便关不住了。

    中华民族自从汉武帝刘彻先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便开始了悲惨的命运,人们的思想被拘限在以孔丘先生为主,以及后来居上的朱熹先生为辅的笼子里。即是接吻,我们文学作品中便从未提及,其他文献中更没有一字涉及,好象中国男女一个个都道德得不像话,从不接吻似的。幸好到了清末,《红楼梦》问世,才有贾宝玉吃胭脂之事,吃胭脂比接吻更美艳和更高级,一个女人闭目含羞的让男人把她嘴唇上的口红舔个干净,真教人魂魄全融。我们只学会了洋大人那一套,吻起来天摇地动,竟没有将贾宝玉先生吃口红的温柔蚀骨的艺术发扬光大,弘扬世界,真是可惜得很。

    (摘自《视野》 ), http://www.100md.com(柏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