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独占”缴获武器
按盟国规定,日本投降后,由国民政府受降地区为中国大陆、台湾及越南北纬十六度以北地区。此范围内,投降日军合计114.5万人,上缴大批武器。因国民政府之阻扰,中共部队基本上未能参与该区域的受降工作。至1946年4月,国民政府收缴日军步骑枪68.6万支、手枪60.3万支、机枪30万挺、各种火炮1.2万门;步机枪子弹1亿颗,手榴弹和各种炮弹各2000万颗(以上皆为约数)。此外还有战车383辆、装甲车151辆、卡车15785辆、马74159匹;各种飞机1066架、各类舰艇1400艘。
国民政府对收缴的日军武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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