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养老面面观
北魏时期曾推出“存留养亲”制度,后世基本沿用,直至清代。此制度针对犯罪者,若犯人罪行并不严重,同时直系长辈老无所养,可减刑或缓刑。如果有家中老人瘫痪等特殊情况,罪行不太严重的犯人甚至会被赦免。若是老人犯罪,“待遇”更为宽松,西汉规定老人即使犯法,只要不是主犯就可免罪。为养老让路的不仅是法律,还有徭役。早在遥远的周朝,就规定家里有八十岁以上的老人,后代中可有一人不服徭役,如果有九十岁老人,全家都可不服徭役。虽然考虑到古代人的寿命,这个政策的享受难度堪比前两年成为热议的“九十五岁可享受免费医疗”,但起码也是明文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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