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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458020
“县老大”与“县老二”
http://www.100md.com 2016年11月15日 《特别文摘》 2016年第22期
     目前,我国县级政权有四套班子,当然也就有四个“一把手”(县委书记兼任人大主任的是个别现象)。但无论是县乡两级领导干部、普通民众,还是上级领导机关,都把县委书记和县长看成是两个主帅。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经常强调党政两个“一把手”要紧密配合,增强团结;县级领导班子如果缺乏合力,往往是由书记和县长两个人之间关系不和谐造成的;县委书记统带班子和队伍的能力,主要体现在处理与县长之间的关系上。

    毋庸讳言,我国目前的领导体制,存在着诸多弊端,党政关系远远没有理顺。

    县委书记与县长之间,能够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文本”要求,既各司其职、又紧密配合的,几乎找不到;而县长强势、书记软弱并且宽容,从而保持平衡稳定的,也极其稀少。常见的有以下三种状态:

    第一种状态,书记专权、县长忍让。上级党委配备县级党政班子,一般都选择资历深、能力强的干部担任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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