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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课本视为“公共财产”
http://www.100md.com 2017年3月15日 《特别文摘》 2017年第6期
     不久前,我随父亲到澳大利亚悉尼市探望爷爷和叔叔,亲身经历了一件极为难忘的事。

    刚到悉尼第一天,叔叔的女儿江瑜接到了学校的处罚通知:罚款100澳大利亚元(约合人民币500元)。

    一听到这个消息,我吓了一跳,以为江瑜在学校犯了什么大错误,连忙询问。江瑜哭着说:“我不小心损坏了课本。”

    损坏了课本,居然罚这么多钱?我有些不可思议。这事在中国,是绝无仅有的。

    江瑜损坏的课本,是一册小学三年级的《儿歌》,她在课本的封面上写了自己的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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