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筛人”有毒
在法治模式下,人才的发掘与任用体制是所谓的精英政策,即一种基于应试(或考核)制度的人才淘汰机制。淘汰机制就像一个大筛子,筛眼非常细小。能钻过这些筛眼的人永远是极少数,所以这些人就是金子,理应被重用;而钻不过这些筛眼的人永远是绝大多数,这些人全部都是沙子,活该被淘汰。事实真是这样吗?
未必。用筛子筛人的方法是极其危险的。因为世界上没有哪种生物比人更复杂,更多面,更具潜力和无穷无尽的可能性,所以,硬要拿一大堆标准去“衡量”人的潜力与可能性的做法是极其荒谬的。长期以来,我一直固执地认为,任何一种考试或选拔制度的存在都是权宜之计,完全治标不治本。这种制度的存在与其说是为了选拔真正的精英,不如说是对机会和资源有限性的一种妥协。说得稍微夸张点,考试这种东西的本质其实与抓阄无异:冰棍只有两根,但人有十个。怎么办?那就通过抓阄来决定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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