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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与情理
http://www.100md.com 2017年12月15日 《特别文摘》 2017年第24期
     有次一位记者问我:“在法理与情理之间,你更看重法理还是情理?”我说:“涉法言法,涉情言情。”他说:“法理情理纠缠不清呢?”我想了想,向他举了三个例子:一、报载三名小学生,凑了十元钱——甲五元、乙三元、丙二元,合买了五张彩券。当他们分撕五张彩券时,仅出两元钱的那孩子手中的三张彩券,有一张中了奖。

    他喜呼:“哈,我中彩啦!”

    于是跑回家去。于是家长也跟着兴奋。奖品是一套组合音响、一台冰箱、一台洗衣机。

    出了五元钱的孩子和出了三元钱的孩子,心中非常失落,回家与各自父母细说一遍,父母听后,都觉与情理不通,于是相约了去到那个仅出两元钱的孩子家,对其家长提出分配的要求。那家长不情愿。于是闹到法庭上。

    一审判决——谁中了彩,东西归谁。不支持另外两位家长的分配要求。他们不服,上诉。

    二审判决——既然当时是凑钱合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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