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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养儿防老”不道德
http://www.100md.com 2018年3月1日 《特别文摘》 2018年第5期
     在任何社会里,家庭有两个主要功能,一个是经济互助,一个是社会功能即精神互助。其经济功能包括两方面,第一,在家庭内部存在各种隐性金融契约关系,父母在后代身上有投资,所以后代有隐性“回报”责任;兄弟姐妹之间则你欠我的、我欠他的等等;这个家欠同族上另一家的,等等,相互间存在许多说不清、也说不完的隐性债务、保险责任。第二,因血缘关系,“家”能大大减少各成员间利益交换的执行风险,减少交易成本。

    儒家文化的道德标准

    为了支持“家”的经济互助和精神互助功能,社会就必须有相配的家庭、家族文化,帮助实现这些错综复杂的隐性金融契约。这就是儒家以及其他源自农业社会的传统文化所要达到的目的,也是2500年前儒家文化产生的背景。

    也就是说,在没有市场提供的各类保险、借贷、股票、投资基金、养老基金等金融品种的前提下,成家生儿育女,而且最好是生儿子,就成了规避未来物质风险和精神风险的具体手段,即所谓“养子防老”。

    生儿育女既是父母对未来的投资,又是为未来买的保险,儿女是人格化了的金融品种。父母也许爱子女,也许不爱,这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儿女长大后要“孝”,这是保证父母投资有所回报的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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