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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401830
药物经济学在我国药品定价中应用的定位分析
http://www.100md.com 2012年1月28日 中国药物经济学 2012年第6期
新药,1我国药品价格管制措施的局限性,2药物经济学在药品定价中应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3药物经济学在药品定价中应用的定位分析
     刘 明刘国恩

    药物经济学在我国药品定价中应用的定位分析

    刘 明1刘国恩2

    目的为药物经济学在我国药品定价中的正确应用提供政策建议。方法通过介绍我国药品价格管制措施的局限性,探讨药物经济学在药品定价中应用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进一步分析药物经济学在药品定价中应用所需的明确定位。结果与结论在药品定价中药物经济学所评价的药物范围应为新药和专利期内的垄断药品。作为应用主体的定价部门应站在全社会角度通过制定权威的药物经济学评价指南,委托第三方专家组对制药企业提交的药物经济学评价报告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药品定价部门与制药企业谈判协商价格时的科学依据,在达到对新药和专利期内垄断药品控费的同时,鼓励药品创新和研发,最终保证患者对药品持续的可及性。

    药物经济学;药品定价;定位

    信息不对称是药品市场的重要特征,这导致了市场供需难以形成合理价格,因此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政府都通过某种方式对药品价格实行一定管制。理想的药品价格应该是既反映药品的临床价值,又反映药品的供需关系[1]。药物经济学评价作为体现药品价值的重要科学依据,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和指导市场形成合理价格。然而药物经济学在药品定价中发挥的作用也必然是有限的,并不能解决与药品价格相关的所有问题。因此,如何使药物经济学评价在我国药品定价中发挥有效作用,需要给予清晰的认识和准确的定位。

    1 我国药品价格管制措施的局限性

    我国药品价格管制措施的制定,往往受到现有医药市场特征的影响。我国的药品市场既不是完全垄断市场,也并非充分竞争市场。我国药品市场是允许自由出入的,所以是竞争性的,但又由于药品专利法的存在,使在鼓励药品创新和满足患者用药可及性的同时新药和专利期内药品长期处在垄断地位,因而又是具有垄断性的,并且受到下游公立医院、医生市场垄断地位的强烈影响。而公立医院、医生垄断地位的形成,在于医疗行业进入的不自由和进入之后垄断竞争下的不公平[2]。医院若是充分竞争的,那么医生就应该可以是自由流动的,医生可自由地选择多点执业。现实情况恰恰相反,虽然现在部分地区已经允许或试点医生多点执业,但由于公立医院的垄断竞争状态没有被打破,医生多点执业也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

    医生和患者之间是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但我国上述的医疗市场在很多方面违背了委托代理理论中激励约束相容的基本原则,如医患稳定代理关系缺失;医生流动性缺乏;提升医患代理关系的社区卫生中心发展不完善等[3]。多点执业的实行将有助于解决上述问题,因为医生的薪酬是与患者用脚投票行为成正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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