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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94871
药品零差率政策实施现状分析
http://www.100md.com 2019年3月15日 中国药物经济学 2019年第2期
费用,1绪论,2“零差率”政策梳理,1政策回溯,2重点文件实施效果评价,3药品“零差率”政策的实施现状,1药品“零差率”政策的预期目标,2全国重点省市“零差率”实施近况,3“零差率”政策实际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4药品“零差率”政策
     杜 婧

    1 绪论

    1.1 背景及意义

    从1978年至今,我国致力于积极开展公共卫生服务事业,使居民的健康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在此基础上,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极大的发展和进步,卫生服务体系得到了持续的完善,预防、治疗疾病的能力得到了有效地提升,医疗保险所涉及的范围也逐渐扩大。但是,由于公立医院在卫生服务体系中没有明确的定位,加上政府投入不足、财政补偿机制不甚合理、管理体制改革相对落后等,导致了公立医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逐利行为,公益性逐渐淡化[1]。从2000年到2009年,我国住院患者的人均医药费用从1421.9元增长到了2619.8元,而患者在医疗卫生机构一次门诊的平均费用也从50.3元增长到了 81.2元[2]。患者的医药费用在逐年增长,而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却十分有限,这就引发出医疗费用不合理、医患关系紧张、医务人员医德滑坡等各种问题,同时也导致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愈加显著。

    2009年4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新医改明确指出要在政府举办的城市和乡镇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药品加成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所谓药品“零差率”政策,即对于治疗常见病以及多发病的药品,按厂家进价销售,不再层层加价,而医疗机构应得的利润由政府承担,以降低居民的看病费用。此项规定的出台为探索“医药分家”、降低居民医疗负担提供了一种积极的尝试,同时也表明,药品“零差率”政策在未来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将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医疗卫生政策[3]。其后,各级政府部门相继推出一系列文件以推进“零差率”政策的顺利开展。2012—2013年,药品“零差率”政策开始在更多县级公立医院中实施;2013—2014年,部分省市的三级以上大医院也开始进行“零差率”试点;2014年以后,政府开始加快落实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这期间,“零差率”政策的实施出现了一些预期的成效,但也有一些问题逐渐显现出来。

    1.2 “零差率”政策实施的可行性

    1.2.1 流通领域配送情况分析通过调查和访谈了解到,当前我国药品市场竞争激烈,在利润合适的情况下,药品流通企业可以并且能够承担“零差率”药品的配送责任,原因如下:1)我国流通领域较生产领域竞争激烈,流通行业的平均利润率逐年下降,毛利润率仅达到 5%~6%,纯利润率不到 1%[4],迫使许多企业希望开辟其他销售渠道。在这种前提下,为医疗机构统一配送“零差率”药品,对企业来说是一个崭新的尝试;2)流通企业对“零差率”药品市场前景看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构建,国家定点药品生产、配送制度的建立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启动等都使得药品流通企业青睐于医药市场的前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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