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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28194
基于责任共担视角构建基本药物制度联动机制
http://www.100md.com 2013年9月15日 世界中医药 2013年第4期
参与方,医疗保险,医疗机构,1基本药物制度联动机制,2基本药物制度参与方间的制衡机制,3基本药物制度的责任评价模型,4结语
     袁 倩 汤少梁

    (南京中医药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南京,210046)

    1 基本药物制度联动机制

    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5项重点工作之一,对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维护人民健康、体现社会公平、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推动卫生事业发展意义重大。

    在2012年5月的基本药物制度培训交流会上,药政司郑宏司长提出要切实抓好“十二五”医改三项重点改革任务,着力推动“医保、医药、医疗”互联互动,推动建立各部门联动机制。

    基本药物制度至实施以来,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实现了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国得到有效贯彻。一个国家能这么短时间、大范围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世界上是一大壮举。但是,同时基于我国的国情,基本药物制度的成功实施不能仅仅强调速度,也要科学的展开和实施,又好又快地实施[1]。笔者认为可以将4E作为“好”的评价标准,即兼具公平性(Equity)、效率性(Efficiency)、经济性(Econmy)、效能性(Effectiveness)。

    基本药物制度的联动机制是将基本药物制度的参与方纳入其中,责任共担、利益共享、互联互动。基本药物制度的参与方主要包括政府、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机构、医药企业、患者,他们既是制度的利益分享者,同时又是责任主体。他们间的利益相互制衡、责任相互推动,就像时钟的针摆一样,一方的前进会带动另一方的前进。我们在本文构建的基本药物制度联动机制与基本药物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本国国情,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机制,突出改革重点,积极稳妥实施,创新体制机制,广泛动员参与的政治框架完全吻合;同时也与卫生部药政司提出的建立多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议吻合,对于基本药物制度后续的稳步、高效率实施具有一定的借鉴指导意义。

    图1 基本药物制度参与方制衡机制

    2 基本药物制度参与方间的制衡机制

    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参与方包括政府、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机构、医药企业、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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