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中药的“毒性”与毒性分级
药典,1对中药毒性的认识,2有毒中药的毒性分级,3展望
张广平叶祖光(1中药复方新药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北京,100075;2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所,北京,100700)
有毒中药的“毒性”与毒性分级
张广平1叶祖光2
(1中药复方新药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北京,100075;2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所,北京,100700)
从文献学角度,理清中医学有毒中药概念发生、发展的过程和思路,以及“大毒”“毒”和“小毒”的分级标准和渊源,同时结合现代中药毒性分级方法,揭示了古今中药毒性分级各自的利弊。
有毒中药;毒性分级
对于中药“毒”的认识是伴随着中医药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而逐步提高和完善的。有毒中药是中药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而言,如果使用不当,有毒中药容易对人体具有损害作用。但通过合理应用可成为治病之良药,从而起到一般补益药所不能达到的治疗效果。我们对中药毒性理论的发展进行梳理,对于有毒中药的毒性分级进行了论述。
1 对中药毒性的认识
有毒中药概念是在中医药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演变和形成的。对中药“毒性”的认识,可以上溯到远古时代,人们认为“药”即是“毒”,中药之毒就是中药之效,如先秦时期《周礼·天官冢宰》就有“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的记载。《素问·汤液醪醴》也说:“当今之世,必齐毒药攻其中,镵石、针艾治其外也。”这些论述均将“毒药”作为药的统称。在这种历史状况下所形成的“药即为毒”的认识,对后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直至明代仍有医家谓毒即药,如《类经》云:“毒药者,总括药饵而言,凡能除病者,皆可称为毒药。”在阴阳五行学说成为中医药学理论的主要构架以后,中药的四气五味也就被认为具有了阴阳的偏性。认为运用药物的偏性来祛除病邪,协调脏腑功能,纠正阴阳盛衰,增强抗病能力,《全书·本草正》又谓“无药无毒”,“药以治病,因毒为能,因气味之有偏也。……气味之偏者,药饵之属是也,所以治人之邪气。”此之所谓“毒”,乃泛指药物之偏性,药物治病之理,就是以偏纠偏。“药”和“毒”通义的论点,在药性理论的发展中有着较深的影响。以上对中药毒的认识是指广义的“毒”。狭义的“毒”是指有毒中药即指对人体产生的毒害作用,换言之,就是指那些和治疗目的无关、且对机体产生损害的毒副作用。《神农本草经》序录:“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又有寒、热、温、凉四气,及有毒、无毒”,这里的“毒”则指对人体的伤害性。隋代巢元方《诸病源候论》所说:“凡药云有毒及大毒者,皆能变乱,于人为害,亦能杀人。”即明确地指出“毒”是药的毒副作用。一般说,凡有毒的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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