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戒毒人群的吸毒特征与中医病理因素的相关性研究
苯丙胺,毒瘾,1对象和方法,2结果,3讨论,4结论
邹 宏蔡美美苏志扬章 琴杨雪梅黄世庚吕京和许雪峰杨朝阳(1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州,350122;2福建省司法厅强制戒毒局,福州,350003;3福州市强制戒毒所,福州,350005)
临床研究
强制戒毒人群的吸毒特征与中医病理因素的相关性研究
邹 宏1蔡美美1苏志扬1章 琴1杨雪梅1黄世庚2吕京和2许雪峰3杨朝阳1
(1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州,350122;2福建省司法厅强制戒毒局,福州,350003;3福州市强制戒毒所,福州,350005)
目的:探讨吸毒特征与中医病理因素的关系。方法:对359例自愿参加调查的福州市强制戒毒所与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所属强制戒毒所的戒毒者,开展吸毒特征及中医证候量表调查,中医病理因素采用证素辨证方法采集。结果:强制戒毒组(简称公安组)复吸时间与热存在显著相关性,使用混合毒品与痰存在显著相关性,使用海洛因致湿成立的可能性比冰毒大;司法强制戒毒组(简称司法组)复吸时间与血瘀、心、胆存在显著相关性,使用混合毒品与热存在显著相关性。结论:痰为毒瘾的主要病理因素,心理因素可促热的产生,因热引动伏痰,易致毒瘾的复发。
强制戒毒人群;吸毒特征;中医病理因素
随着海西经济区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人口流动频繁,造成福建地区人员构成的复杂性和独特性,加上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人文环境,使得福建地区的戒毒工作日趋复杂。本研究通过对强制戒毒所内自愿戒毒者进行吸毒特征调查及与中医病理特点做关联性研究,为研究如何有效发挥中医药治疗提供科学基础。
1 对象和方法
1.1 调查对象 研究对象来源于2010—2012年福州市强制戒毒所与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所属强制戒毒所的自愿参加调查强制戒毒者,其中强制戒毒组192例(简称公安组),司法强制戒毒组167例(简称司法组),共359例。
1.2 诊断及纳入、排除标准 诊断标准:ICD-10阿片类药物依赖诊断标准:1)对阿片类药物有强烈的渴求及强迫性觅药行为;2)对阿片类药物滥用行为的开始、结束及剂量难以控制;3)减少或停止滥用阿片类药物时出现生理戒断症状;4)耐受性增加,必须使用较高剂量药物才能获得原来较低剂量的感受;5)因滥用阿片类药物而逐渐丧失原有的兴趣爱好,并影响到家庭和社会关系;6)不顾身体损害及社会危害,固执地滥用阿片类药物。在以往12个月内发生或存在3项以上即可诊断为阿片类药物依赖[1]。
ICD-10苯丙胺类药物依赖诊断标准:1)具有非医疗目的滥用苯丙胺类药物的强烈意愿;2)对苯丙胺类药物滥用行为的开始、结束及剂量难以控制;3)滥用苯丙胺类药物的目的是减轻或消除戒断症状;4)减少或停止滥用苯丙胺类药物后出现戒断症状;5)滥用苯丙胺类药物的过程中耐受性逐步增加;6)不顾社会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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