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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26648
紫杉醇化疗联合参一胶囊对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及安全性
http://www.100md.com 2016年8月22日 世界中医药 2016年第7期
     牛朝霞 李宁宁 梁 芳

    (1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病理生理学教研室,郑州,451191; 2 郑州大学附属郑州中心医院肿瘤科,郑州,450007)

    紫杉醇化疗联合参一胶囊对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及安全性

    牛朝霞1李宁宁1梁芳2

    (1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病理生理学教研室,郑州,451191; 2 郑州大学附属郑州中心医院肿瘤科,郑州,450007)

    目的:探讨紫杉醇化疗联合参一胶囊对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on-small-cell Carcinoma,NSCLC)患者的疗效及安全性,为NSCLC临床治疗提供可参考依据。方法:选择2010年1月至2013年3月100例我院初诊为晚期NSCLC的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根据患者意向性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观察组给予紫杉醇联合参一胶囊治疗,对照组仅给予紫杉醇单独化疗治疗。比较观察2组患者的近远期临床疗效及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同时采用酶联免疫吸附法检测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水平。结果:观察组总有效率67.9%明显高于对照组47.7%,2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择2010年1月至2013年3月100例我院初诊为晚期NSCLC的患者作为研究对象,诊断符合中华医学会NSCLC诊断标准,其中男68例,女32例,年龄38~72岁,平均年龄(53.12±4.75)岁,平均病程(7.11±1.79)个月;中央型肺癌39例,占39.0%,周围型肺癌61例,占61.0%;体力状况(ECOG)评分:0分59例,占59.0%,1分41例,占41.0%。根据患者意向性分为观察组56例与对照组44例,2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纳入标准:有不同程度的咳血、胸部胀痛、低热等表现,胸部X线片或CT检查,并行病理学检查确诊。排除标准:化疗禁忌证,拒绝接受化疗治疗,结缔组织病,凝血异常等。所有患者均签署知情同意书,且经过伦理委员会批准。

    1.2治疗方法记录相关信息,完善相关影像学及生化检查,观察组给予紫杉醇联合参一胶囊治疗,给予紫杉醇治疗前12 h口服地塞米松10 mg,治疗前30 min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 mg,生理盐水500 mL+紫杉醇(北京协和药厂生产,国药准字H10980069)135 mg/m2治疗,21 d为1周期,共4周期;参一胶囊(吉林亚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Z20030044)20 mg/次,2次/d,与紫杉醇联用4周期后继续维持服用,8周为1个疗程,不间断2周继续下1个疗程治疗,至患者复发或出现严重药物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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