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中医临床实践指南 干眼(2021-12-14)
泪液,角膜,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诊断,5辨证,6治疗
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国际中医临床实践指南 干眼(以下简称“本指南”)的制定旨在进一步规范干眼中医临床诊断与治疗,为国际中医师临床实践提供干眼中医药治疗策略与方法。本指南简明实用,可操作性强,具有指导性、普适性和可参照性,是临床实践、诊疗规范和质量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目前已发布的《中医眼科常见病诊疗指南 干眼症》[1](ZYYXH/T291—2012)自实施以来,对干眼的中医药诊疗发挥了较好的指导作用,但既往指南限于条件,制定过程多以专家共识作为推荐标准,国际认可度较低。随着循证医学在中医药领域的快速发展,证据级别较高的有关干眼研究成果不断涌现。本指南在既往指南基础上,在证据级别较高的中医药治疗干眼高质量研究中筛选出安全可靠、便于推广的治疗方法,以提高中医药治疗干眼的临床疗效。
本指南是依据现有研究证据和科学评价方法制定出的声明性文件。在临床实践中,医师可参考本指南并结合患者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治疗。
本指南起草程序遵循了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发布的《世界中联国际组织标准管理办法》和SCM 0001-2009《标准制定和发布工作规范》。本指南由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发布,版权归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所有。请注意本指南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指南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1 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干眼的术语和定义、诊断、辨证和治疗等。
本指南适用于中医眼科、中西医结合眼科临床医师对干眼的诊断和治疗依据,西医眼科医师和其他学科中医师可参照本指南中的相关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指南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南。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本)适用于本指南。《中医临床诊疗术语 疾病部分》(GB/T 16751.1-1997);《中医临床诊疗术语 证候部分》(GB/T 16751.2-1997);《中医临床诊疗术语 治法部分》(GB/T 16751.3-1997);《中医眼科常见病诊疗指南 干眼症》(ZYYXH/T 291);中华医学会眼科分会角膜病学组《干眼临床诊疗规范专家共识》;《中医基本名词术语中英对照国际标准》(SCM 2-2007);《WHO西太平洋地区传统医学名词术语国际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1 干眼 为多因素引起的慢性眼表疾病,是由泪液的质、量及动力学异常导致的泪膜不稳定或眼表微环境失衡,可伴有眼表炎症反应、组织损伤及神经异常,造成眼部多种不适症状和(或)视功能障碍[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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