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邪理论在感染性疾病中的应用现状
邪气,正气,1伏邪,2伏邪理论在感染性疾病中的应用,3小结
梁诗露 陈 峭 杨 清 宋梓钰 苏倩奕 邢建菲 吴海新(广西中医药大学,南宁,530000)
《中医大词典》将伏邪定义为“伏邪,是指藏伏于体内而不立即发病的病邪”[1],即初感邪气时,由于体内正气尚足或邪气尚虚,或二者兼有,起初并无明显症状,待病邪入里或复感新邪时才出现症状。如“秋伤于湿”,湿邪潜伏的机制为“秋湿致咳,先伏于脾土,留于体内,冬寒外诱,湿邪方上逆而咳”[2]。又例如风邪潜伏,《黄帝内经》(简称《内经》)中有“春伤于风,邪气留连,乃为洞泄”,此为风气伏于肠道,若其中再夹湿邪,则成洞泄。感染性疾病是临床常见疾病之一,多为感染细菌、病毒和真菌等病原体及其产物所引起的局部或全身炎症或器官功能障碍[3],该疾病对人体有较大的危害。通过研究,发现伏邪的致病特点与临床中较多感染性疾病的致病特点相吻合,且伏邪理论可广泛应用于各种感染性疾病,并用来指导临床多种感染性疾病的诊断和治疗,疗效颇为显著。现对10年内伏邪理论在感染性疾病中的应用综述如下。
1 伏邪
1.1 对伏邪理论的认识 伏邪理论源于《内经》。关于伏邪是如何分类的,从历代研究的发展进程来看,可将其分为狭义伏邪与广义伏邪。狭义伏邪即为《内经》中“冬伤于寒,春必温病”的“伏寒化温”理论;对于广义伏邪,有的医家认为,其是从侠义伏邪的“伏而化温”范畴,发展到包括外感六淫及各种病理产物在内的广义伏邪;又有研究者认为广义伏邪并不是侠义伏邪理论后世发展的产物而是始终与狭义伏邪并行且囊括其而存在的[4]。《内经》云:“夫精者,身之本也,故藏于精者,春不病温。”“精”字,实指人身之正气而言,即《内经》中“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邪之所凑,其气必虚”之理也。《灵枢·百病始生》云:“风雨寒热不得虚,邪不能独伤人”说明了正气是否充足决定了邪气是否潜伏于体内。王燕昌[5]在《王氏医存》提出:“伏匿诸病,六淫、诸邪……诸虫皆有之。”指出伏邪是六淫、痰湿等因素伏藏体内,伺机而发,该观点的提出,远远超出了伏气温病的范畴,极大丰富了伏邪理论的内涵。
1.2 伏邪的病因病机 随着伏邪理论的不断发展,伏邪现被认为是指一切伏藏于体内而不立即发病的致病邪气。无论外感、内伤,凡六淫、疫疠、瘀血、痰、水、滞气、食积、虫积以及内湿、内寒、内热等,一切致病因素,皆可谓之“邪”。感邪之后,有立即发病者,但更多却是当时未能发病,而是伏于体内、日后发病的,凡此皆可称为伏邪[6]。伏邪(痰浊、瘀血、水饮、虫毒、郁气等病理产物)潜伏于体内,复感外邪,引动正气外出与邪气斗争,正邪剧烈相争,故机体表现出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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