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告知在防范产科护患纠纷中的运用
义务,1履行护理告知义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未告知,2告知不充分,3告知方式不当,4告知记录不当,2防范对策,1提高产科护士的法律意识,2提高产科护士的告知水平,3建立产科护理告知样板制度,4建立检查讲评制度,5建立制度更新
李小莉,金惠霞,周保兰(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妇产科一病区,河南洛阳 471003)
护理告知作为护患沟通的载体和桥梁,利于改善护患关系,减少护患纠纷[1]。然而,当前护理人员在履行护理告知义务时却存在诸多问题。本文拟从如何更好地履行护理告知义务的角度来探讨产科护患纠纷的防范。
1 履行护理告知义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 未告知
未告知主要是护士未履行护理告知义务,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护士已经意识到应当告知但由于责任心差或者轻信可以避免而未告知;另一种是由于护士事先未预料到而未告知,例如我市某医院曾发生产妇家属在洗澡时摔伤而引发的纠纷,事前,护士只是提醒了行动不便、容易出现意外的产妇注意洗澡时的个人安全,没想到产妇家属也存在此类安全隐患。
1.2 告知不充分
告知不充分主要是护理人员在履行告知义务时告知不充分、不完全。如我院产科某护士在给患者静脉滴注硫酸镁时只是和产妇说了一下滴的是什么药,而没有告知严格控制滴速的重要性。产妇家属嫌滴速太慢而擅自调快了滴速,致使短时间内大量硫酸镁进入了产妇体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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