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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603594
阿拉伯数字的使用规则
http://www.100md.com 2024年5月19日 中国医药导报 2013年第6期
     1.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刻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

    2.日期可采用全数字式写法,例如:1999-02-18,或1999 02 18,或19990218。年份用4位数表示,不能简写,例如:1999年不能写成99年。

    3.计量和计数单位前的数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4.引文标注中的版次、卷号、期号、页码等用阿拉伯数字。

    5.多位数的阿拉伯数字不能拆开转行。

    6.小数点前或后若超过4位数(含4位),应从小数点起向左或向右每3位空半个阿拉伯数字(1/4汉字)的空隙,不用千分撇“,”分节法。年份、部队代号、仪器型号、标准号等非计量数字不分节。,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