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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601042
未足月胎盘早剥保守治疗的效果
http://www.100md.com 2015年1月5日 中国医药导报 2015年第3期
孕龄,病死率,1资料与方法,2结果,3讨论
     王小兰 王振玲

    北京市煤炭总医院妇产科,北京100028

    未足月胎盘早剥保守治疗的效果

    王小兰 王振玲

    北京市煤炭总医院妇产科,北京100028

    目的探讨未足月胎盘早剥行保守治疗的临床价值。方法选择2004年1月~2014年6月煤炭总医院住院收治0~Ⅰ级未足月胎盘早剥患者62例,根据治疗方式的不同将其分为其保守治疗34例,非保守治疗28例。比较两组患者的分娩方式和母婴结局。结果与非保守治疗组比较,保守治疗组患者分娩孕龄延长,新生儿体重增加,新生儿重度窒息发生率和病死率降低,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两组新生儿轻度窒息发生率、剖宫产率和产后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及急性肾功能衰竭的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0~Ⅰ级未足月胎盘早剥患者可行保守治疗,能够延长孕龄,增加新生儿体重,减少重度窒息发生率,降低新生儿病死率。

    胎盘早剥;早产;保守治疗;母婴结局

    妊娠20周后或分娩期,正常位置的胎盘于胎儿娩出前,全部或部分从子宫壁剥离,称为胎盘早剥。临床表现为阴道出血、持续性下腹痛、血性羊水、胎心率异常或消失,是妊娠晚期的严重并发症,是造成孕产妇及围生儿死亡的主要原因。国内报道发病率为0.46%~2.1%[1],国外报道发病率为0.49%~1.8%,占围生儿病死率的10%~20%[2]。为预防母婴不良结局的发生,既往通常认为一旦发现胎盘早剥应立即终止妊娠,但对于不满37周的未足月胎盘早剥,如同时合并早产,其新生儿的病死率明显增加[3]。为了延长孕龄,改善新生儿预后,北京市煤炭总医院(以下简称“我院”)对0~Ⅰ级未足月胎盘早剥患者行选择性保守治疗,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04年1月~2014年6月我院收治未满37周胎盘早剥患者82例,其中20例为Ⅱ~Ⅲ级胎盘早剥,孕妇出现休克和或胎儿宫内窘迫甚至胎死宫内,不在本次研究范围,余62例病例为0~Ⅰ级胎盘早剥,纳入本次研究。62例未足月0~Ⅰ级胎盘早剥患者按治疗方法不同,分为两组:非保守治疗组:发现胎盘早剥后立即终止妊娠者28例;保守治疗组:发生胎盘早剥后行保守治疗48 h以上终止妊娠者34例。保守治疗组孕妇年龄20~42岁,平均(33.6±4.4)岁;诊断胎盘早剥时孕龄(32.48±1.49)周;经产妇10例,占29.41%;胎盘早剥分级0级3例(8.82%),Ⅰ级31例(91.18%)。非保守治疗组孕妇年龄21~45岁,平均(35.6±3.2)岁;诊断胎盘早剥时孕龄(32.92±4.42)周;经产妇9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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