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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600663
多项提案关注“国民健康”——访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俞光岩教授
http://www.100md.com 2015年1月23日 中国医药导报 2015年第9期
通过率,执业,医学院校,建立无过错输血感染补偿机制,为少数救命药品建立绿色通道,医学毕业生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应“透明化”
     文图/《中国医药导报》记者 王霞

    多项提案关注“国民健康”

    ——访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俞光岩教授

    文图/《中国医药导报》记者 王霞

    国民健康问题,一直是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俞光岩教授最为关心的话题。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他提出了《建议建立无过错输血感染补偿机制》、《为少数救命药品建立绿色通道》,以及《另行制定口腔清洁护理用品管理规定》等多项提案,每项提案都与“国民健康”有着最为直接的关系。就这些话题,本刊记者对俞光岩教授做了深入采访……

    建立无过错输血感染补偿机制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款明确规定,“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那么,何为“无过错输血感染”?俞光岩教授解释说,患者输用经采供血机构检验合格的血液后,仍会有一些经血液传播的疾病发生。这是因为从病毒感染到检测出来有一段时间,这段时间被称为“窗口期”。处于“窗口期”的血液,其病毒抗体的检测结果呈阴性反应,但已具备传染性。此外,目前国内外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的灵敏度均不可能达到100%,仍存在漏检的可能。在这种输血感染的案件中,患者与院方、血站均无过错,血站、医院依照法律和规章认真地工作,而患者也无任何应承担责任的过错,这种情况下造成的输血感染,即被称作“无过错输血感染”。

    针对无过错输血感染的情况,俞光岩教授建议首先要建立保险机制。保险公司设立输血风险险种,可采用多种途径投保;第一种是患者自愿投保。一旦发生输血感染,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第二种是献血办公室自筹资金,为因输血感染者保险。一旦受血者输血感染,可获得一定数额的赔偿。第三种是医院、采供血机构、患者三方共同按一定比例投保,共同承担输血风险。

    俞光岩教授表示,为弥补单纯保险制度的不足,还需建立“无过错输血感染受害救济补偿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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