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干预对特发性耳鸣治疗的影响
徐境 晏丹 潘刚强[摘要] 目的 探索心理干预在特发性耳鸣治疗中的积极作用,为临床应用提供理论依据。 方法 选取2015年12月~2016年12月黄石爱康医院收治的特发性耳鸣患者66例,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33例。两组均行常规治疗(药物治疗、鼓室内注射、高压氧)。此外,观察组联合心理干预(习服、认知、掩蔽、暗示)。所有患者治疗前后分别给予汉密尔顿焦虑量表(HAMA)和抑郁量表(HAMD)评分。分别比较两组患者治疗2周末和治疗结束后2个月的治疗有效率。 结果 组内比较,观察组患者治疗后的HAMA评分与HAMD评分均明显低于治疗前(P 0.05)。组间比较,两组患者治疗前HAMA评分与HAMD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观察组患者治疗后的HAMA评分与HAMD评分明显低于对照组(P 0.05). Before treatment, there was no difference in HAMA score and HAMD score between two groups (P > 0.05). After treatment, the HAMA score and HAMD score in the observation group were significantly lower than those in the control group (P 0.05),具有可比性。见表1。
1.2 纳入和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①均符合《耳鼻咽喉科诊断学》[5]中关于特发性耳鸣的诊断标准者;②病程3个月以上,且近半年未做特殊治疗者;③认知能力、理解能力以及表达能力均正常者;④愿意配合量表评定,患者均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①客观性耳鸣者,或有明确病变部位者;②精神疾病者,或有精神疾病史者;③合并有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等急慢性疾病者;④双耳全频听力重度损失,无法正常交流者;⑤不愿意接受心理干预治疗或没有完全按照医嘱完成治疗者;⑥因各种原因中途退出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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