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化康复干预方案对脑梗死患者肌力及负面情绪的影响
常规,1资料与方法,1一般资料,2纳入及排除标准,3研究方法,4观察指标,5统计学方法,2结果,1两组肌力恢复情况比较,2干预前后两组SAS及SDS评分比较,3干预前后两组MoCA及ALD评分比较,3讨论
张 露 沈晓明安徽省亳州市中医院急诊科,安徽亳州 236800
脑梗死是临床诊治常见的脑血管疾病,具有发病率高、危害性大、致残率高等特点[1]。脑梗死患者经救治后易出现不同程度偏瘫失语、半身不遂等神经功能损伤性症状,给家庭及社会造成沉重负担[2-3]。既往研究显示,早期给予脑梗死患者针对性综合康复干预,对肢体运动障碍改善具有重要意义[4-5]。现阶段,临床上应用于脑梗死偏瘫患者的康复干预方法较多,常用方式主要有药物、针灸、康复运动练习等。本研究主要探讨基于现代康复医学理论的系统康复干预模式在脑梗死患者中的应用措施及效果,旨在为该病患者康复干预模式进一步优化提供更多新思路。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20 年2 月至2021 年4 月在安徽省亳州市中医院诊治的120 例脑梗死患者,经随机数字表法将其分为常规组和干预组。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0.05),具有可比性。见表1。本研究符合2013 年修订的《赫尔辛基宣言》的要求,并获得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
表1 两组一般资料比较
1.2 纳入及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符合《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2018》[6]中脑梗死诊断标准,且经颅脑磁共振成像(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MRI)或X 线断层检查(computerizedtomography,CT)检查获得确诊;首次发病,发病至诊治时间<24 h;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lasgow coma scale,GCS)[7]>8 分,神经功能缺损评分[8]>14 分;年龄≤75 岁;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存在脑出血或者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伴有其他严重系统性疾病;存在颅脑损伤、癫痫等疾病既往史;有精神障碍、认知障碍;合并严重的心、肝、肾等器质性病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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