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做B超对胎儿安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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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只生一个孩子”日益被中国广大城乡老百姓所接受。培育好下一代是每一位父母的心愿,所以许多孕妇从妊娠一开始,就非常重视“优生优育”的问题,给胎儿做“B超”。就普通市民对于医院检查仪器设备的了解程度,除了心电图、X光外,最熟悉的莫过于B超了。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超声图像诊断技术在产科的应用范围得到空前的拓展,它对于评估胎儿结构是否异常、多胎妊娠、胎儿大小以及怀孕周期等状况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产科B超以其无痛、无创、快速三大优点而著称于世。据资料显示,在医学技术发展较快的国家和地区,妊娠期接受1次以上超声检查的孕妇超过90%以上,甚至100%。然而,近期有关产科B超的原本让人高枕无忧的安全性受到了质疑,个别医学专家甚或提出,妊娠3个月以内,应禁止做B超。
我认为“禁止”给胎儿做B超的说法过于绝对,如果临床诊断需要,还是可以做B超的,否则延误诊断,对有问题的胎儿未能及时采取措施,后果将不堪设想。
现代医学研究表明,B超对人体或胎儿是否有害,关键在于超声的剂量,也叫阈值安全剂量。就是说,当产科使用的B超剂量小于这个值时,它是无害的,反之大于这个值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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