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肠运输试验在慢性功能性便秘分型中的价值再评价(2)
1 材料和方法1.1 研究对象 202例慢性功能性便秘均为本院消化科门诊和住院患者。年龄17~75岁,平均(31.12±12.7)岁,男52例,女150例。病程1~32年。排便次数:1次/d~1次/10~15 d。
1.2 入选标准 所有便秘患者符合罗马Ⅱ慢性功能性便秘秘标准[8]:之前的12个月中,可以是不连续,但至少12周有下述2项或多项:①1/4以上的排便费劲;②1/4以上的排便成块或硬结;②1/4以上的排便未尽感;④1/4以上的排便时有肛门直肠阻塞感;⑤1/4以上的排便用手法帮忙和/或⑥每周排便少于3次。不存在松散大便,不够IBS的标准。2周内生化检查排除系统性疾病,行肠镜检查排除结肠器质性疾病。
1.3 排除标准 不明原因腹痛;研究期间可能服用影响肠动力的药物;便秘型肠易激综合证;有明显心肺和内分泌疾病以及肝肾功能明显减退者;结缔组织疾病和神经系统疾病;腹部外伤史;严重心理障碍者;妊娠和哺乳妇女;近7 d内曾服用泻药。
1.4 研究方法
1.4.1 结肠运输试验 受试者于检查日前2 d起停用一切可能影响消化道功能的药物,保持正常饮食、生活和工作习惯。检查日早餐后08:00一次吞服20个不透X线标志物(分置于2个胶囊内),此后分别于24、48、72 h同一时间摄腹部平片1张,直至标志物全部排出,最多不超过7 d,根据肠管气体轮廓判断腹部标志物在结肠的分布,缺乏清晰轮廓的则采用Arhan等的读片方法[9]:从胸椎棘突至第5腰椎棘突作连线,再从第5腰椎棘突向骨盆出口两侧作切线,将大肠分为右侧结肠区,左侧结肠区和直肠乙状结肠区域,每天记录存留在这3个区域的标志物粒数。检查期间不能使用泻药或灌肠。估计无法完成试验者先予以清洁灌肠后24 h或服用泻剂48 h后再进行本试验。育龄妇女避开黄体期。
1.4.2 诊断标准及结果判定 按3 d计算(3 d定性法,3 d法):口服标志物后第3天(72 h)结肠内存留标志物≤20%(4粒)为全肠道转运时间正常(全肠道通过时间20%为全肠道转运时间延长(全肠道通过时间>3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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