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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95029
传统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难题与破解思路
http://www.100md.com 2009年3月25日 《中国实用医药》 2009年第9期
     【摘要】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文明宝库的瑰宝,是可以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资源。但是在以欧美发达国家为主导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对其缺乏相应的关注和保护。与此同时,发达国家凭借自身的技术优势,掠夺我国传统医药资源,不断挤占其国际市场份额。因此,传统中药的保护关乎我国的长远利益,强化对其保护具有发展战略上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

    【关键词】传统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策略

    1 主要问题

    1.1 现存教育模式严重制约传统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中医药的传承一般三种方式: 学校教育、祖传自学、师徒传承,这是由其自身特点决定的,是有机结合的整体。而就我国现在的高等中医药学府的教学现状来看:1/3或2/3的课时为西医,中医的教学时间大大不足;国学基础是学好中医的必备条件,而相关的课程设置却无法满足要求,往往出现外语好过古汉语的现象,学生没有能力接受对中医药经典文献的学习;尤其,缺乏对中医药技术特征的临床体验。如此功利的教学只能培养中医基础理论和实践匮乏的“假中医”。另外,与中医药事业相关联的法律课程至今未纳入中医药高等教育课程体系。何谈培养既懂医又懂法的复合型中医药人才,何谈有效保护传统中医药知识产权,何谈中医药的传承和创新。

    1.2 维权意识淡漠和立法滞后并存。1925年以来的三次中医存废之论,动摇了国人对中医药本来就脆弱的信心和支持。正如德国慕尼黑大学教授波克特指出的:中医药在中国至今没有受到文化上的虔诚对待,没有确定其科学传统的地位而进行认识论的研究和合理的科学探讨,所受到的是教条式的轻视和文化摧残。这样做的不是外人,而是中国的医学从业人员,他们不承认在中国的宝藏,为了追求时髦,用西方的术语胡乱消灭和模糊中医的信息,是中国的医生自己消灭了中医。我国自颁布专利法以来,70%的大中型企业,95%的小型企业未申请过药品专利,大部份中药科研人员对其研究成果的保护和商品化考虑不足。国内的中成药重复生产现象严重,如牛黄安宫丸有100余家成产,复方丹参片有140余家成产。《中药保护条例》的保护主体仅局限于中药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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