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锁髓内钉内固定加自体骨移植治疗股骨干骨折内固定术后不愈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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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过早负重,术后不定期随访,骨折愈合前完全负重,活动量大或再次外伤造成髓内钉弯曲。本组7例。
3.1.5 患者体质因素。闭合骨折患者,无严重移位,折端无明显骨质缺损或不稳,无明显合并损伤及合并症,采用适当内固定物,经规范手术操作行内固定,术后无感染,行不负重功能锻炼而骨折不愈合者本组2例。
3.2 股骨干骨折内固定术后不愈合的治疗
3.2.1 带锁髓内钉治疗股骨骨不连的优点 股骨为负重骨,两端为大关节,附着的肌肉力量强大,从较远端的股骨髁上到大粗隆部的各种骨折,包括螺旋骨折、多节段骨折、严重粉碎骨折,所有纵轴不稳定的骨折,几乎均为带锁髓内钉的适应证,甚至包括同时并发同侧股骨颈和骨干骨折。原内固定失败后,带锁髓内钉是一种很好的补救措施。该钉通过髓腔进行固定,位于骨干中轴线上,所受弯曲应力为零;属于弹性固定,能维持足够的强度并保持骨折愈合过程所需的生理应力,刺激骨痂的生长[8];远近端各2枚锁钉,在骨组织和钉体之间提供较均匀的应力分布,抗旋转能力强[9],骨的断端具有很强的稳定性, 防止了骨折端的短缩和移位,能较好的解决骨质疏松、骨缺损等情况下的固定问题,且术后不需外固定,可早期功能锻炼,为骨愈合创造了良好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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