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终止11~15周妊娠的临床观察
孕11~15周而要求终止妊娠是开展计划生育中常遇到的事。我院对此类患者施行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终止妊娠的方法,现报告如下。1 资料与药物来源
1.1 临床资料 2006年6月至2009年6月来我院门诊就诊的123例自愿要求终止妊娠停经11~15周之间健康妇女,经妇产科检查,B超证实为宫内妊娠11~15周,各项常规检查正常,无药物禁忌证,年龄20~42岁,初孕42例,经孕未产35例,经产妇46例。
1.2 药物来源 米非司酮25 mg/片,由上海华联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米索前列醇200 μg/片,英国SEARLE公司生产。
2 适应证与禁忌证
2.1 适应证 ①确诊为正常宫内妊娠,B超孕龄在11~15周,本人自愿要求用药物终止妊娠而无禁忌证的健康妇女;②手术流产的高危对象:如瘢痕子宫、多次人流(≥3次)或多次刮宫史、哺乳期妊娠、宫颈发育不良或坚韧者。
2.2 禁忌证 ①米非司酮禁忌证:肾上腺疾病患者,肝肾功能异常,糖尿病及其他内分泌疾病,血液病和血栓性疾病,妊娠期皮肤瘙痒史,与甾体激素有关的肿瘤;②米索前列醇禁忌证:心血管系统疾病,低血压(低于12.0/6.7 kPa),青光眼、哮喘、癫痫等;③过敏体质;④B超提示胎盘位置异常者;⑤可疑IUD嵌顿合并妊娠;⑥血红蛋白低于90 g/L,血小板低于80×109/L;⑦长期服用前列腺素抑制剂(阿司匹林、消炎痛等);⑧有大量烟、酒嗜好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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