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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06698
关于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工作的思考
http://www.100md.com 2011年2月15日 《中国实用医药》 2011年第5期
     【摘要】 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序推进,执业药师应把握时机,迎接新挑战。在零售药店充分发挥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与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作用,为医药零售业的发展和公众的健康作出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 零售药店;执业药师;药学服务

    药品零售企业是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购药服务的重要部门。在药品经营和质量保证的过程中,执业药师是最能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地专业技术人员。我国从1994年3月15日起,开始实施执业药师的资格制度,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起步较晚,政策法规尚未完善。特别是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在一系列新的法规政策的颁布实施下,如何真正配备执业药师并发挥作用,已成为十分重要的思考问题。我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执业药师的职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和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治疗药物的监测及药品疗效的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1]。

    1 执业药师在我国药品零售药店中的现状 

    1.1 缺乏法律保护和约束 由于《执业药师法》尚未正式出台,执业药师的责、权、利得不到法律应有的保护,具体表现为:责任得不到体现,权利得不到保证,利益得不到保障。这就给执业药师的重视始终提不到一个高度上来。加之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置不力,许多药学职称的人员进入药店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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