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的影响因素分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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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Q评分36.24±8.4727.29±9.02t=8.640.00
归因方式50.26±12.2641.42±10.18t=6.590.00
注:*:“单”是指单个脑叶,“双”是累及两个脑叶,“三”是指累及三个脑叶或以上
2.3 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 将研究组和对照组分别作为阳性和阴性结果设置为因变量,分别引入人格、脑损伤范围、颅内血肿、格拉斯哥分度量表评分(GCS)、脑干损伤及归因方式作为自变量,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变量赋值及logistic回归详见表23。
表2
变量定义及赋值情况
变量变量名称变量赋值
X1颅内血肿0=无,1=有
X2脑损伤范围1=一个脑叶,2=两个脑叶;3=3个以及上
X3脑干损伤0=无,1=有
X4GCS评分实际评分
X5EPQ评分实际评分
X6归因方式评分实际评分
Y精神障碍0=未见精神障碍,1=出现精神障碍
表3
经过3步迭代后进入方程的变量
变量变量名称BS EWalddfsig.Exp(B)
X4GCS评分1.0080.2198.32510.0022.078
X5EPQ评分0.8630.0876.54810.0011.983
X6归因方式1.2680.2539.64110.0002.154
注:根据表3可知Y=1.008×X4+0.863×X5+1.268×X6+10.329.
3 讨论
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的临床表现十分丰富,其中以智力损伤为主,还包括躁狂表现、抑郁表现、神经症样改变、精神分裂表现以及人格改变等,其中脑外伤所致精神病性症状者占34.3%,其中以感知觉障碍、思维形式障碍、思维内容障碍多见[2]。本研究仅关注精神分裂型的患者,目的是避免混杂有其他症状表现,使影响因素发生改变。专家组选取的被选因素是在综述文献的基础上,对于经过Meta分析证实有意义的单个因素进行综合考察,看其在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的发病过程当中的相对贡献和整体作用。经过表1可知这些独立的危险因素,包括有无颅内血肿,有无脑干损伤,脑组织损伤范围,GCS评分,EPQ评分和归因方式评分在研究组和对照组确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表3中可以发现经过3步迭代后最终进入方程仅有脑X4(GCS评分)、X5(EPQ评分)和X6(归因方式)。X1(颅内血肿)、X2(损伤范围)和X3(脑干损伤)则被剔除,这可能与X1(颅内血肿)、X2(损伤范围)和X3(脑干损伤)的效应被X4(GCS评分)所代替有关。因为X1、X2、X3代表脑损伤的器质性损害,而X4则表示这些器质性损害所引起的功能损失。谈成文等[3]通过Logistic回归得到引起精神病性症状的脑外伤患者的颅内血肿、脑损伤范围和脑干损伤是其发病的危险因素,这与本研究的结果不同,但是两个研究的结果都说明脑器质性损害或由于器质性损害所导致的功能障碍是到导致精神症状出现的危险因素。同时本研究样本含量偏小(48例),这也可能是导致本研究与谈成文等的研究不同的原因之一。本研究中,笔者引入了人格因素(EPQ)和归因方式两个心理学变量,这在既往研究当中实属罕见,也是本研究的亮点之一。
张登科等[4]曾经对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患者的心理理论和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发现由于脑损伤会累及相应的脑部区域,最终导致心理理论障碍。其实质就是一种独立的认知成分。归因方式体现在被试对于引起焦虑情境的认知评价,与心理理论在某种意义上都是对引起适应不良行为的认知因素的评价,本研究中发现研究组和对照组对于自己和境况的归因方式有着明显不同(详见表1),在预测方程当中可以见到归因方式的权重也最大,可见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不单纯是生物学损害的结果,还与患者的认知方式有关。
表1中EPQ评分在研究组和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艾森克指出个性的内倾或外倾性与情绪稳定性这两个方面的特征各具有其解剖生理学基础,人格形成过程中其生物学基础不容忽视[5]。在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的患者当中,其EPQ评分中N量表评分明显偏高,表明患者忧心忡忡、多愁善感、易沮丧、容易失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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