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低血糖症57例临床分析
作者单位:250031山东省交通医院小儿科新生儿期低血糖症在临床上比较常见,国内文献报道新生儿低血糖发病率为1‰~5‰,长期以来低血糖的定义一直未完全统一。过去定为低血糖症的标准是:足月儿出生3 d内血糖<1.7 mmol/L,3 d后<2.2 mmol/L;小于胎龄儿和早产儿生后3 d内<1.1 mmol/L,3 d后<2.2 mmol/L。鉴于血糖水平<1.7 mmol/L可引起脑损害,目前有趋势统一将全血血糖<2.2 mmol/L诊断为新生儿低血糖症,全血血糖<2.6 mmol/L为临床需要处理的界限值,而不考虑出生体重、胎龄和日龄[1],我们收集2008年1月至2011年6月我院诊治的57例新生儿低血糖症,分析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57例中,男32例,女25例;胎龄29~32周7例,32~37周29例(其中双胎儿2例),-42周17例(其中足月小样儿5例),>42周4例;新生儿肺炎16例,新生儿窒息15例,糖尿病母亲儿 6例,剖宫产儿3例,母亲合并妊高症3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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