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干部家属遗属医疗社会化保障的做法与体会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摘要】 目的 探讨干休所离休干部家属遗属社会化保障的做法。方法 充分利用地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为老年随军家属, 特别是远离体系医院的干休所离休干部随军家属申请地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结果 在一定程度缓解了标准医疗经费少, 干休所保障压力大等问题。结论 离休干部随军家属医疗救治更及时, 卫生所的医疗保障更灵活, 更加有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关键词】 离休干部家属遗属;社会化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干休所离休干部家属遗属医疗保障制度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 关系到医疗待遇、医疗保障水平、医疗服务基本方式、医疗经费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制度体制。通常分免费类与优惠类, 即在军队医疗机构享受免费或优惠医疗, 其中优惠医疗的门(急)诊个人承担10%, 住院个人承担20%。
随着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军队后勤社会化保障改革的深化, 现行医疗保障制度已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要求, 特别在离休干部随军家属医疗保障机制上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缺陷, 与当前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干休所实际医疗保障需求不相适应。为了落实“军地融合、优势互补、因地制宜、解急救难”的医疗社会化改革原则[1], 南通军分区干休所在离休干部家属医疗保障社会化改革上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
1 目前离休干部随军家属医疗保障现状与困境
由于离休干部随军家属类别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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