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心律失常药物不良反应分析(2)
3 讨论自从CAST[1]研究发表以来, 抗心律失常药物的致心律失常作用逐渐得到大家的重视。目前抗心律失常药物的致心律失常作用尚无统一的定义和诊断标准, 但通常指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后, 患者原来的心律失常恶化或出现新的心律失常。针对临床而言, 关键是区别心律失常是自然发展过程或变异, 或是由抗心律失常药物引起, 如果药物治疗开始或剂量发生变化时, 心律失常产生明显的变化, 则很可能是致心律失常作用[2]。抗心律失常药物引起的心律失常类型可分为缓慢型心律失常, 室上性快速型心律失常及室性快速型心律失常, 而临床上又以室性快速型心律失常最为重要, 所致危害更重, 本研究的ADR报告与此相符。根据不同的作用机制, 抗心律失常药物分成不同的种类, 所产生的致心律失常作用亦不同, 了解抗心律失常药物致心律失常作用发生机制及易发因素, 对于临床安全、有效、合理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抗心律失常药物的致心律失常作用发生机制尚不完全清楚, 抗心律失常药物对心脏功能、心肌供血、心脏神经功能等的影响是致心律失常作用发生的因素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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