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应用双磷酸盐在晚期恶性肿瘤治疗中的作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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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临床肿瘤协会建议对经影像学检查证实有明确骨破坏的患者应用双磷酸盐类药物;对仅有骨扫描异常,而无影像学确诊的骨破坏,或无局部疼痛的患者没有充分理由建议应用这类药物;对没有骨转移的患者,即使出现骨外其它器官的转移,也不应使用BPs类药物。对仅有骨扫描异常而无X线片、断层X线片、CT或MRI证实有骨质破坏且无局部疼痛的患者,此类临床情况尚未经研究,并将是临床研究的新热点,目前不赞成使用BPs。
而中国抗癌协会临床肿瘤学协作委员会(CSCO)发起并制定的2007版《(乳腺癌、肺癌、多发性骨髓瘤)骨转移临床诊疗专家共识》,是我国关于肿瘤骨转移规范化治疗的首部也是目前最新的专家共识,仍然没有将恶性肿瘤骨痛列为双磷酸盐推荐使用指征。专家共识充分肯定了双膦酸盐在骨转移中的作用,确定了第三代双膦酸盐―伊班膦酸为目前惟一被推荐可以使用治疗严重骨痛的双膦酸盐。
对恶性肿瘤治疗相关性骨质疏松的诊断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尤其是女性最为常见的乳腺癌和肺癌治疗后,骨密度检测没有成为恶性肿瘤常规检查项目。最近,WHO、美国ASCO等已经建议,对于基于骨密度T值与骨质疏松相关危险因素进行药物干预[7]。国内最新版本各种恶性肿瘤诊疗指南中,都没有对该问题给以充分阐述。
伊班磷酸钠为含氮的第三代双磷酸盐药物其抗骨吸收作用更强;使用更方便、更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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