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中图分类号:R926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5-0515(2013)9-202-01就全县村卫生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一年来的情况,笔者对实施效果作了调查:发现村卫生所实施基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性意见,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一、现状
1、基本情况
宁都县地处江西省南部,赣州市北部,全县人口80万人,属国家贫困县,辖区24个乡镇299个行政村4007个村小组。全县有医疗卫生单位43个,其中县属医疗卫生单位10个、乡镇卫生院25个,有村卫生所830个、乡村医生876人。
为纵深推进医改,从2012年9月1日起,全县村卫生所按一村一所的原则,全面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为此,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一是成立了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全县村卫生所国家基本药物实施工作;二是明确实施基药政策要求。规定村卫生所基药必须全部经乡镇卫生院代购,且基药配备率必须达100%,不得销售非基药;三是加大了宣传力度。专门召开了全县村卫生所实施基药动员大会,在每个村卫生所悬挂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的宣传条幅;四是对实施基药前后药品价格在各村卫生所进行了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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