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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976764
反复洗胃在抢救重度急性有机磷中毒36例的救治体会
http://www.100md.com 2010年4月1日 黄跃清 冯宝华 叶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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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1501KB,2页)。

     【摘要】 目的 探讨留置胃管反复洗胃在抢救急性重症有机磷农药中毒(ASOPP)患者的作用。方法 36例ASOPP患者在常规洗胃、导泻的基础上,留置胃管反复洗胃作为治疗组,37例常规治疗为对照组。比较两组患者的疗效、阿托品用量的差异、血清胆碱酷酶(CHE) 活性恢复至正常50%的时间、机械通气时间、住ICU时间。结果 治疗组较对照组治愈率高而病死率低,两组比较差异有显著性意义(P< 0. 05); 治疗组在阿托品用量的差异、CHE活性恢复至正常50%的时间、机械通气时间、住ICU时间较对照组短,两组比较差异有显著性意义(P< 0. 01),结论 留置胃管反复洗胃可及时、有效清除ASOPP患者胃肠道的毒物,提高疗效,又缩短了住院时间。

    【关键词】 急性重症有机磷农药中毒;留置胃管;洗胃

    经口服有机磷农药中毒是基层医院的常见病,毒物清除不彻底,是其导致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本院ICU从2003年1月至2008年12月采用反复洗胃与机械通气的方法共收治急性重症有机磷中毒(ASOPP) 36例,取得满意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36例均为口服有机磷中毒患者,其中男13例,女23例,年龄23~73岁,平均(42.53±16.38)岁; 中毒农药种类:中毒农药种类分为甲胺磷7例,敌敌畏8例,敌百虫5例,乐果4例,1605 9例,马拉硫磷+氛戊菊脂3例,口服农药量50-300 ml, 服毒至就诊时间0.5~9 h。36例患者入院时均有深度昏迷,并伴有的呼衰竭,其中出现休克5例,出现心跳呼吸骤停2例。实验室检查: 血清胆碱酷酶(CHE)活性常为正常的5-20%,动脉血氧分压(PaO2) <60 mm Hg,二氧化碳分压(PaCO2)>50 mm Hg 。本院2003年12月前常规治疗的37例为对照组。两组病例年龄、性别、中毒途径、昏迷程度、伴呼吸衰竭、休克、毒物种类及就诊时间等方面差异均无显著性(P>0. 05)。全部病例均符合ASOPP的诊断标准[1]。

    1.2 治疗方法

    1.2.1 一般急救措施对照组予常规洗胃、导泻、输液、利尿、静注阿托品、尽早达到阿托品化、早期应用胆碱脂酶复能剂解磷定、吸氧、抗休克、对呼吸衰竭均行机械通气,根据血气分析结果调整呼吸机参数。常规气道湿化、雾化,加强气道护理。观察组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留置胃管反复洗胃。

    1.2.2 留置胃管反复洗胃方法 观察组均于入院时采用上海产DXY一A型电动洗胃机常规洗胃,用一次性30号硅胶胃管经鼻或经口插管,插入长度55~70 cm,洗胃液温度应接近体温,总量为1~3 L的清水(加入适量的食盐使氯化钠的度接近0.9%)反复灌洗,直至洗出液清澈,无农药味气味为止,洗胃后接负压袋,根据患者呼出的气味,引流液的颜色、及血胆碱脂酶指标界定洗胃的次数1~2次/d,3~4 d,共重复洗胃5~ 6次,确定洗出液较稳定无味,拔出大胃管,改用小号胃管接负压袋。

    1.3 统计学方法 计量资料以(x±s)表示,统计数据进行t检验,P<0. 05认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留置胃管反复洗胃组较对照组治愈率高而病死率低,两组患者比较差异有显著性意义(P< 0. 05),见表1;留置胃管反复洗胃组患者在阿托品用量方面比对照组少,两组患者比较差异有显著性意义(P< 0. 05),留置胃管反复洗胃组患者在CHE活性恢复至正常50%的时间、机械通气时间、住ICU时间较对照组短,两组患者比较差异有显著性意义(P< 0. 05),见表2。

    表1

    两组患者治疗效果比较(例,%)

    组别例数治愈率 病死率

    对照组37 81.08 (30/37)18.92 (7/37)

    观察组36 97.22 (35/36)*2.78 (1/36)*

    注:*P< 0. 05,#P>0. 05

    表1

    两组患者在阿托品用量、CHE活性恢复的时间、机械通气和住ICU时间的比较(x±s)

    组别例数 阿托品用量(mg)CHE活性恢复至正常50%的时间(h)机械通气时间(h)住ICU时间(h)

    对照组37 1552.5±50.670.2±8.562±5.2169.2±6.1

    观察组36 936.6±45 .5 * 49.5±9.2 *40.3±3.2 * 128.7±4.6 *

    注:*P< 0. 01,#P>0. 05

    3 讨论

    有资料显示,毒物清除不彻底,是其导致ASOPP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2]。以往认为有机磷农药中毒6~8 h以上农药已被吸收,洗胃意义不大。近期临床实践已证明,有机磷农药中毒后,毒物理化性质、胃部情况及患者精神、生理状态对毒物吸收有较大影响,通常是胃肠排空及吸收能力明显下降,加之毒物经肝肠循环又可重新分泌入胃,毒物或毒素可胃内持续存在。有报道服药11 d后,尸检胃肠腔仍有明显农药气味[3]。故主张不论服毒时间长短,均不要轻易放弃洗胃。对重症患者,如呼吸停止及循环衰竭的患者,只要心跳存在,可先行气管内插管辅助呼吸,再立即插洗胃管,同时给予循环支持治疗;对不宜插管或插管困难或胃管堵塞者可果断剖腹洗胃[4],为避免盲目大量持续洗胃引起“水中毒”,低渗性脑水肿,应根据患者呼出的气味,引流液的颜色、及血胆碱脂酶指标界定洗胃的次数,从本组的治疗结果来看,留置胃管反复洗胃组较对照组治愈率高而病死率低,且阿托品用量比对照组少,在CHE活性恢复至正常50%的时间、机械通气时间、住ICU时间较对照组短,两组比较差异有显著性意义(P<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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